厦门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专项测试考生守则

日期:2023-02-23,阅读次数:10

一、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准时抵达考场进行检录、抽签并在指定候考区候考。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临时身份证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测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二、测试期间,检录、抽签、候考和考场区域(以下统称考试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陪同考生人员(包括家长、教练等)不得进入。

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手表、智能手环、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iPad等具有通讯和(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试区域,须在入场之前将上述禁带物品统一寄存在指定地点,违者取消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

四、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当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检录,在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下,核验考试证件、抽取测试序号、采集考前照片。同时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增强安全防护意识,防止运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五、测试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考生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依序参加测试。

六、考生候考时,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场内安静。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也不得擅自离开考试区域。

七、测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个人姓名、报名号、就读中学、培训机构、所属运动队名称等个人相关身份信息,着装和佩戴饰品上不得显示上述个人身份信息的文字或标识(logo)内容,违者取消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

八、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应当尊重考评人员工作,服从考评人员指挥,严格遵守相关项目的测试规则。

九、测试完毕,考生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携带个人物品及时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也不得再行返回考场。

十、严禁服用兴奋剂。考生应当在现场确认时按要求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我校将根据情况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及录取资格。

十一、考生应当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场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试区域的秩序,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