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援疆师资计划”和“部省合建计划”报名公告

日期:2021-03-18,阅读次数:1727

一、报名步骤

凡报考我校2021年“援疆师资计划”和“部省合建计划”的所有考生,均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步骤进行:

1. 登陆我校博士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

2. 向报考院系寄(送)相关报名材料。

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法生效,责任自负。

二、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时间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141-47

报名网址:http://bsbm.xmu.edu.cn

报考费:160/人。

报考费凡确认支付交纳,均不办理退还。请务必慎重选择支付确认。

咨询电话:

新疆财经大学:刘老师0991-7842054

昌吉学院:李老师15001696028

宁夏大学:王老师0951-2061096

石河子大学:杨老师0993-2055030

青海大学:石老师0971-5312252

新疆大学:沈老师0991-8582301

关于报考条件、报考材料等情况请咨询:

0592-2188888(招生办) 宗老师

关于报名方面的问题请咨询:

0592-2184166(考试中心) 谢老师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报考流程及有关报考须知,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准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无法办理退还。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属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不符合《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2.未选择专项计划或者专项计划选择错误的;

3.未按网报规定上传电子照片的,错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等相关报考信息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纳报名费、生成报名登记表及寄(送)达报考材料的;

5.报考材料寄(送)不全或考生未在寄(送)的《报名登记表》中落款处签名确认的;

6.未按招生简章的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可能导致报名无效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考材料的寄(送)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所有考生须于2021410日前根据我校《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将报考材料寄(送)达所报考的院系(外地考生建议选择EMS特快寄送),逾期不再受理。

请在信封上注明“2021博士报名材料”字样,以上报名材料均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及准考证下载打印

1. 初审: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及考生所报考院系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申请考核的考生,其资格的初审及考核办法请查看招生办及所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的相关规定。

2. 复审: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

六、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请在学院公布复试名单公布后与之联系,或登录学院网站查阅相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学院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以免产生贻误。

 

 

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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