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实(试)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日期:2019-11-27,阅读次数:885

厦门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制两类,考生应当根据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并结合本人所报考的学院(专业)选择相应的报考方式。

一、报名范围

我校2020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实(试)行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学院(学科)如下: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金融学[非全日制])、知识产权研究院(知识产权法学[非全日制])、教育研究院教育(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非全日制]、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航空航天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信息学院、医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药学院、能源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学院、、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法学院、南海研究院、外文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公共政策研究院、台湾研究院、南洋研究院、社会与人类学院。

备注:电磁声学研究院、电子科学系、微电子与积体电路系、电子工程系非全日制专业招生总人数须达5人及以上成立港澳台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班,不满5人则录取为对应专业的全日制培养方式。

我校2020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实行普通招考制的招生学院(学科)如下:新闻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公告仅针对报考我校2020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实(试)行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学院(学科)的考生!

凡报考我校2020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实行普通招考制的招生学院(学科)的考生,应当按照《厦门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121日至1215日)。

 

二、报名步骤

凡报考我校实(试)行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学院(学科)的港澳台籍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包括以下两个缺一不可的步骤,否则将视为未完成报名:

1. 登陆我校博士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

2. 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寄(送)相关报考材料。

 

三、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19121-20191220

报名网址:http://bsbm.xmu.edu.cn

2.报考费:每人160元人民币。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请考生务必慎重报名。

咨询电话(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关于网络报名技术咨询:谢老师,电话:+86-(0)592-2184118(考试中心)

关于报考资格、邮寄材料咨询:张老师,电话:+86-(0)592-2187199(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我校本年度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报名公告,还应认真阅读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报考院系的申请考核选拔办法,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准予参加考核,报考费亦不退还。

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属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   不符合《厦门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2.   未按网报规定上传照片,错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等相关报考信息的;

3.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生成《报名登记表》及寄(送)报考材料的;

4.   报考材料寄(送)不全或考生未在寄(送)的《报名登记表》中落款处签名确认的;

5.   未按招生简章的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可能导致报名无效的其他情形。

 

五、向我校招生办寄(送)报考材料

1.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所有考生须于20191224前登陆我校博士报名系统点击生成报名登记表,并务必将报考资料于20191227日前寄(送)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邮编:361005,电话:+86-(0)592-2187199 封面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0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CETGMATTOEFLGREPETS 等相关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方准予考试。持预毕业证明的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请考生将上述申请考核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送)到厦门大学招生办。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若在中国境内寄送资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以确保资料及时准确寄达。

 

五、审核并确定考核名单

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者将转送各院系进行资格复审。各院系将组织本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确定入围考核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考核。学院(研究院)联系方式

 

六、组织面(笔)试

考生面(笔)试由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一般安排在3-4月份。面(笔)试时间和面(笔)试内容以各院公布的选拔办法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注:考生只能填报厦门大学的一个博士专业。实行申请考核的生源,不能调剂到实行普通招考的专业。

各院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和各院系网站相关信息。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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