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艺术团 ] 厦门大学2017年本科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公告

日期:2017-02-27,阅读次数:4646

一、现场确认

1. 时间:2017年3月4日上午8:30—11:00

2. 地点:厦门大学艺术学院

3. 现场确认流程

(1)考生本人持①身份证原件;②所获得最高等级的学习获奖证书原件;③专业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专业特长证明材料原件等有关材料,按时到我校艺术学院(厦大海滨东区)办理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现场确认手续。若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专业测试,考生还须提供取得的所在省份艺术特长测试合格证明。材料不合格或不齐者不予受理。

(2)核对报考信息,填写报名汇总表,领取准考证。

4. 注意事项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安排考试。

二、文化考试

1. 时间:2017年3月4日下午14:30—17:30

2. 地点:厦门大学法学院A楼

3. 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予安排考试。

(2)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非考试必需物品(如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文字资料等)进入考场.

(3)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考生须自备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不得使用涂改液或修正带;答案须统一填写在试卷或答题纸的规定区域内,否则答题无效;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等考试材料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三、艺术水平测试

1. 时间:2017年3月5日

2. 测试(含抽签)地点:厦门大学艺术学院

3. 测试内容

(1)基本技能测试:声乐为视唱;器乐为视奏;舞蹈为基本功。

(2)曲(节)目表演。要求考生准备2首(个)曲(节)目。曲(节)目表演一律背谱演奏(唱)。我校在考试现场只提供古筝架、扬琴架和谱架,乐器由考生自备;器乐不允许伴奏;声乐允许使用钢琴伴奏或者使用伴奏光盘(仅限CD格式),钢琴伴奏人员须由考生自带;舞蹈只允许使用伴奏光盘(仅限CD格式)。

器乐、声乐实行拉帘测试,考生不必化妆和更换演出服参加考试。

4. 测试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应按照《抽签、候考时间表》中规定的时间,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参加抽签和候考,逾期不予安排考试。抽取考试序号后,考生须在抽签区内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等候叫号,在考务人员引导下按抽到的序号依序进入候考区候考。未经准许,考生在本人考试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抽签及候考区域。

(2)考试期间,抽签、候考和考场区域(以下统称考试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生的陪同人员可到艺术学院西侧的法学院A座教学楼一楼教室休息等候。

(3)考生如根据要求自带钢琴伴奏者,应提醒伴奏者:不得携带手机、手提包(袋)等禁带物品进入考试区域,并在安检处交验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换取伴奏工作证;进入候考区域时应佩戴伴奏工作证,并向场外考务人员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标注所负责伴奏的考生的姓名及准考证号),然后才能进入考场伴奏。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iPad等具有通讯和(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手表进入考试区域,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考生进入候考区域和参加考试时,只准随身携带考试证件、乐器、伴奏光盘等考试用品。

(5)考生进入候考区域候考期间,应当自觉听从考务人员的安排在场外排队等候,主动配合做好身份验证和信息登记等工作,同时务必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练声、试奏以及在场外窥听场内表演等影响考场正常秩序行为。

(6)由于测试现场情况存在变化,测试时间可能会出现一定变动,属于正常情况。考生实际测试时间应视现场测试情况而定,以工作人员叫号时间为准。

(7)考生进入考场测试时,应当先由考场内考务人员向评委报出考生考试序号、表演项目(乐器)和表演曲(节)目名称,然后再由考生表演曲(节)目。考生不得自行报幕。

(8)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报名号、生源地、所在中学、培训机构及指导老师等可能影响公正评判的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或测试成绩。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试区域内逗留。

(9)评委有权根据测试情况随时终止考生的曲(节)目表演,同时有权要求考生从曲(节)目的某一段落直接开始表演。

(10)考生应当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抽签、候考和考试。考生不得对外透露考试组别和考试顺序号,不得私自调换考试顺序。

四、其他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务人员安排。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