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艺术类招生音乐表演专业校考乐理与练耳考试考场规则

日期:2019-03-13,阅读次数:2326

一、考生凭本人校考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考前40分钟开始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环等),或者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如误带,须在开考前自行放置在考场外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否则一律按考试违规处理。

 三、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上卫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中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练耳考试时间30分钟。考生领到答题纸后,必须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校考号等信息;凡错填、漏填或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生须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或2B铅笔在答题纸密封线以外的规定区域作答,写在草稿纸或者其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不得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六、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用品,不准将试卷、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并在座位上等候监考员逐一收取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所有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经监考员清点完毕、核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八、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