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招生考试公告

日期:2017-03-14,阅读次数:10584

根据《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现将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试时间

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全天,3月26日上午。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上午。

上午考试时间为8:3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月25日上午    外国语

3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一

3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二

3月27日上午    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场规则。

三、参加对象

所有报考我校普通招考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四、打印准考证

2017年3月22日至3月24日,已经通过我校报考资格初审的普通招考类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我校考试中心博士报名系统(http://bsbm.xmu.edu.cn/xmuphd/login)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准考证》在使用期间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考试违规(作弊或违纪)论处。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充分估算本人从住处到达考场所需的行程时间,同时考虑途中可能出现的复杂状况,以免参加考试时因错寻考场而影响情绪,或因迟到超时无法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由于考场周边停车场地有限,同时也为了避免考前过多的车辆密集出入校门产生拥堵,影响考生按时进入考场,建议考生不要采用自驾方式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提前选择合理的出行时间和方式,确保按时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予安排考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如果发生丢失或者已经超过有效期,应当于考前及时到所属公安部门补办或者开具个人身份证明。

4.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考试禁带物品(如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文字资料等)进入考场。

5.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6.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考生考前应自行与所报考的学院(研究院)联系,了解相关学科的复试时间安排。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017年3月14日